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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能源局要求加强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

    点击次数:975 更新时间:2015-01-13


      国家能源局1月7发布国能安全〔2015〕1号《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企业安全 风险预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》。

      意见要求国家电网公司、南方电网公司,中国华能、大唐、华电、国电、中电投集团公司,中国电建、能建集团公司,有关电力企业要进一步深化“安全*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"的安全供应方针,实现电力安全供应的系统化、科学化、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,提高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,有效防范各类电力事故的发生。

      意见总体要求准确把握电力供应的特点和规律,深入研究如何在现有安全管理基础上提升安全管理的系统性、前瞻性、可控性,探索适合电力行业供应实际的、基于风险的,系统化、规范化与持续改进的安全风险管理模式,逐步构建一套理念先进、方法得当、管控有效的安全风险预控体系,建立隐患排查新常态和安全供应长效机制,有效防范各类事故,保持电力安全供应形势的持续稳定,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。

      意见还对安全风险预控体系主要建设任务、措施保障和工作要求作出具体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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